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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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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21-4-28 00:26: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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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條

    本伺服器有「制定、變更、刪除」管理規則的權限,管理規則的內容可能因特定的服務更新或改版而會有所修正,還請玩家定期查閱。

    第2條

    前述情形,玩家於管理規則變更後,因未熟悉相關內容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本伺服器將不予以賠償。

    第3條

    嚴禁假冒官方人員名義(例如:GM、客服人員、管理者…等)進行詐欺、發表不當言論或妨礙其他玩家正常進行遊戲之行為。

    第4條

    不得使用不當名稱(例如:GM、客服人員、管理者…等)或特殊字元(例如:非英文字母及繁體中文以外的字元…等)創建角色、血盟名稱以及角色封號,也不可包含有其他伺服器LOGO、名稱及識別圖示或類似之改作物。

    第5條

    不可意圖修改主程式,並禁止使用任何影響遊戲運作之其他程式(例如:使用非官方提供之程式進行遊戲,包括以軟、硬體輔助,完成非遊戲設定或非人為操作可達成之結果)。

    第6條

    玩家在遊戲內發現錯誤程式(BUG)或其他問題時,應盡速通知官方人員,嚴禁不當接收玩家利用系統異常(BUG)圖利之物品,且不可私自利用錯誤程式進行任何可能破壞遊戲平衡、影響其他玩家權益之行為,亦禁止公開、私下傳遞散播相關消息。

    第7條

    前述其它問題包含但不限於聊天頻道或密語訊息等方式散布不當宣傳訊息或相關連結,包括但不限於廣告訊息、教唆使用外掛程式或利用遊戲程式錯誤等行為。

    第8條

    玩家不可利用怪物人工智慧設定不當等問題,意圖免除怪物攻擊或進行擊殺怪物的行為。

    第9條

    以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視為重大違規情事。

    第10條

    GM進行詢問或請求玩家配合查緝時,玩家應立即回應並配合GM,不可對GM進行謾罵等行為。

    第11條

    前述情形,若玩家無任何回應或是未配合GM指示,將視為違反GM查緝事項,玩家不得以離線或遊戲視角無法觀察四周等理由規避。

    第12條

    禁止在遊戲內發佈以現實生活中之現金買賣交易遊戲帳號及道具之訊息。

    第13條

    如需進行前述交易,請至玩家買賣版發佈買賣訊息;買賣帖需經審核才會發佈。

    第14條

    前述審核僅作形式審核,不做實質審核,交易所造成之玩家損失,官方將不予任何賠償;玩家經非官方管道取得之虛擬道具等發生任何問題,應由玩家自行負責,本伺服器無法進行任何處理。

    第15條

    遊戲中所有玩家角色之動作,皆屬於遊戲行為,若彼此之間有任何糾紛發生,基於遊戲營運之中立立場,管理者將不過份干涉,請玩家秉持遊戲禮儀及道德自行協調解決,但若因情節嚴重、影響遊戲正常進行者,GM將保有最後決定權,並視情形判斷是否介入處理。

    第16條

    玩家不得於遊戲中進行不當發言,包括但不限於公布、傳送任何毀謗、不實、威脅、不法或宣傳其他伺服器等類似行為。

    第17條

    盜用他人線上虛擬物品,或是利用網路交易轉帳、銀行轉帳進行詐騙,獲得不法虛擬物品或其他任何利益者,該玩家帳號永久停權。

    第18條

    當違反遊戲管理規則而遭受懲處時,可於24小時內向線上客服申訴要求GM重新查詢,超過時間視為同意處分,GM將不再回覆處理此類問題,亦不保留相關紀錄。

    第19條

    遊戲罰則與懲處規定,請玩家遵守以上規則,若因違規而受到懲處,導致遊戲時間等損失,由玩家自行負責。

    第20條

    若玩家違反上述規則,本伺服器得視情節輕重永久或暫時中止玩家之全部或部分遊戲服務,並不退還相關費用。

    第21條

    本伺服器罰則之初犯、再犯、累犯定義如下:

    初犯: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玩家。

    再犯:受懲處解除帳號鎖定後,超過一個月(30日)再次違反遊戲規則之玩家。

    累犯:受懲處解除帳號鎖定後,一個月(30日)內再次違反遊戲規則之玩家。

    第1條

    因遊戲特殊性質,若玩家帳號於二個月(60日)內未曾有登入遊戲紀錄,本伺服器有權得不經通知徑行刪除該遊戲帳號所有紀錄與相關資料。

    第2條

    玩家帳號須自行管理,若因個人疏忽或蓄意所引起的帳號損失或問題,如:帳號遭盜用,本伺服器將無法提供協助,其責任也必須由個人承擔。

    第3條

    玩家在進行遊戲的過程中,經本伺服器發現有接收或轉移來源異常之遊戲幣或遊戲道具等情形,本伺服器為了維護帳號安全及避免不法情事發生,將暫時凍結該帳號,請帳號所有人於鎖定7日內使用官方LINE說明,如逾期無法說明,本伺服器將以該帳號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逕行回收非法利益,嚴重者本伺服器有權終止遊戲服務。

    第4條

    為防止不肖人士利用本遊戲圖利或盜取他人之帳號密碼及電磁紀錄,禁止玩家於同ip位置或同裝置(包括但不限於相同、相似ip或相同電腦識別碼之裝置),大量創立遊戲帳號或大量登入不同遊戲帳號。

    第5條

    本伺服器偵測到前述情形時,將暫時限制該異常遊戲帳號使用權,玩家須24小時內主動聯絡官方人員,並提出帳號持有證明,始得解除帳號使用限制,若玩家再次違反本條規定,本伺服器得直接限制玩家遊戲帳號使用權利。

    第6條

    玩家遊戲歷程異常,暫時鎖定帳號,請玩家主動與官方人員聯繫。

    第7條

    不當接收玩家利用系統異常(BUG)圖利之物品,刪除不法利益、帳號暫時鎖定,請玩家主動與官方人員聯繫。

    第1條

    於公開頻道洗頻,禁言5分鐘-1440分鐘。

    第2條

    影響客服人員作業(含辱罵),初犯帳號鎖定1-3天,再犯帳號鎖定3-7天,累犯帳號停權。

    第3條

    惡意妨礙其他玩家進行遊戲,初犯帳號鎖定1-3天,再犯帳號鎖定3-7天,累犯帳號停權。

    第4條

    不遵守GM指示妨礙營運進行(含辱罵GM),初犯帳號鎖定3-7天,再犯帳號鎖定7-14天,累犯帳號停權。

    第5條

    不當名稱(含角色、血盟、封號等),初犯刪除角色、血盟、封號、帳號鎖定7日,再犯刪除角色、血盟、封號、帳號鎖定14日,累犯帳號停權。

    第6條

    冒稱官方或其員工以及服務人員,初犯帳號鎖定1-3天,再犯帳號鎖定3-7天,累犯帳號停權。

    第7條

    任何商業廣告行為(宣傳其他伺服器),初犯帳號鎖定3-7天,再犯、累犯帳號停權。

    第8條

    發佈現金交易訊息,初犯帳號鎖定7天,再犯帳號鎖定14天,累犯帳號停權。

    第9條

    利用怪物人工智慧設定不當進行圖利,初犯刪除不法利益、帳號鎖定3-7天,再犯刪除不法利益、帳號鎖定7-14天,累犯帳號停權。

    第10條

    使用非官方提供程式或外掛程式進行遊戲,初犯帳號鎖定3-7天,再犯帳號鎖定7-14天,累犯帳號停權。

    第11條

    利用遊戲內系統異常或BUG圖利(含散播消息),初犯刪除不法利益、帳號鎖定7天,再犯刪除不法利益、帳號鎖定14天,累犯帳號停權。

    第12條

    其他違反規則行為,初犯帳號鎖定1-7天,再犯帳號鎖定7-14天,累犯帳號停權。

    第13條

    利用組織、集團式外掛行為進行遊戲不法獲利者,帳號停權。

    第14條

    任何駭客行為,帳號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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